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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請求書

國家賠償請求書 請求權人資料 姓名 劉莉真 性別 女 出生日期 出生地 身分證字號 職業 遭公務員瀆職濫權、徇私枉法迫害者 電話 0989-927-291 電郵 kangaroojia@yahoo.com 住所 無 戶籍 (已遭拍賣,拍定人未依約將我戶籍遷出)桃園市龍潭區富華街三林段 552 巷 12 號 5 樓   請求賠償之事項 本人從 1969 年 6 月 2 日出生起因政府公職人員包庇而遭販賣,致今不斷地遭受非法侵害,共 18268 日。以每日新台幣 1000 元為基準,應賠償請求權人新台幣 18,268,000 元。並終止本人與無血緣父親的親子關係。 本人和女兒自 2006 年 2 月起至今,共 4866 天,遭受政府公職人員應作為而不作為或不應作為而作為之瀆職和濫權傷害。以每人每日新台幣 1000 元,共 2 人,為基準,應賠償請求權人及其女新台幣 9,732,000 元。 本人和女兒從 2008 年起至 2018 年 3 月 13 日止,共 3722 日,生活於遭拍賣之住所,經久飽受空氣汙染之苦。以每人每日新台幣 1000 元,受損害者共 2 人,為基準,應賠償請求權人即其女新台幣 7,444,000 元。 本人之女於尚處 9 年國民義務教育效力所及之年齡,共 3285 天,同本人遭受來自桃園縣政府和行政院轄下各單位持續行不法之迫害。以每人每日新台幣 1000 元,受損害者共 2 人,為基準,應賠償請求權人及其女新台幣 6,570,000 元。 本人之住所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不法拍賣成功,致流離失所,需支出不必之房租費用。以台灣女性平均年齡 84 歲,本人尚有餘命 33 年,共 396 個月,每月支出 9 千元房租,為基準,應賠償請求權人新台幣 3,564,000 元。 本人於 2018 年 7

劉莉真控告台灣政府

請打著中華民國國號在 2000 年 1 月 1 日成立的法務部抄家拍賣大隊(正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開答覆本人以下問題並將執法權移交給具有合法管轄中華民國台灣省的執法單位: 一、 在我為捍衛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的生存權而被迫以「非暴力抗爭」拒繳房屋稅、地價稅、健保費後,貴署的桃園分署長李吉祥於 2013 年 9 月 13 日發文要桃園縣大溪地政事務所辦理對我母女住房的查封登記,但卻自始不曾上門查封貼封條,反而是假借查封之名違法找鎖匠趁我母女不在侵入我們住所窺探,請法辦貴署前桃園分署長李吉祥。 二、 本人在遭暴力解雇被迫失業和控告惡雇主之艱困情況下, 2014 年 3 月中國信託趁我之危,背離其所負的企業社會責任,在我拒絕其信用卡招攬後仍繼續遊說本人辦卡,中國信託審查時即知,我完全不具備還款能力,根本不該被核發信用卡,只因我擁有一間已因抗稅而遭查封的公寓住房,仍核發給我一張十萬額度的信用卡,致使本人最終在負擔 5 萬 8 千 551 元後因仍失業而無力償付。然本人住房已遭法務部查封拍賣在先,為何卻又在 2017 年 1 月 10 由桃園地方法院上門對我進行二度查封貼封條,並且是以「欠中國信託信用卡債」之名,而非「欠房地稅、健保費」之名?並且帶頭進行抄我家查封的桃地院書記顏伯儒還公然侮辱叫囂「妳以為賴債不還很好玩,小心我抓妳去關」。中華民國公權力遭濫用至此,請法辦一干相關縱容與對我母女進行公然侮辱與踐踏尊嚴的瀆職濫權執法者。 三、 以中華民國之名對我進行抄家拍賣的相關單位該處理的是造成我被迫抗稅的侵犯我母女憲法權益的犯罪行為(國民兩黨假藉台獨之名配合中共進行消滅中華民國的非武裝內戰違法政治鬥爭、露天焚燒污染致病、住宅私人賭場、非法暴力恐嚇解雇、酒癮病態住戶騷擾、對門變態租戶騷擾妨礙居住),然所有對我母女負有保護責任的中華民國官方機構全都坐視我母女遭公權力虐待凌遲至今十年未休,究竟執法者實質是代表中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自稱搞台獨建國的尚未宣布台灣脫離中國獨立的民進黨 X 國?我是中華民國公民,但以中華民國公權力對我進行剝奪親權抓我孩子強迫教育、以反人類行徑凌遲虐待我母女十年至今、抄我家拍賣的所有行徑全都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名不正則言不順,名正卻行不正,就算自稱代表中華民國政府,也是偽政府「非法政府」。自稱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的蔡英文台灣政府以及國民黨、民進

SOS 中國台灣省弱勢貧困單親母女住房被充公拍賣抵房地稅健保費

SOS 我母女的住房在 3 月 13 日被台灣(政治詐騙集團)政府以不到鑑價價格 2/3 的「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拍掉了。 3 月 14 日有一個自稱嶸祥法拍顧問公司的男子以他自己寫的書面: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YZccHRBsS2RkIndobCoTb_LFcE9PSE07 稱我非法占用,以刑法條文恐嚇我,要我搬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廉股聲稱已於 3 月 15 日寄出「權利移轉證明書」,要我現在就收拾家當於收到牠 15 日寄出的公文後就交出房子搬走。 我在四個月前 20171003 就已向法院遞狀控告法務部拍賣我居所是一樁公務員集體瀆職濫權利用熟悉職務之運作迫害我母女的惡行。地檢署竟然等我房子被拍掉之後才要在 3 月 27 日開庭問案。刑事訴狀與蒐證網址: http://kangaroojia.blogspot.tw/2017/09/552125-0989-927-291-55285-344-328342_26.html 3 月 13 日下午 14 點半是我房子要被拍賣的時間,這天上午十點多,竟然有一名自稱台北景美就業服站的志工遠道打給我這住桃園龍潭的人,說是接到綠色和平的解聘名單,打來提醒我去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救濟金。請問,所有我做過的工作都沒有替奴工投保就業保險,是要怎樣領失業救濟金啊!太奇怪了吧! 台灣政府充公我這中國台灣省民的財產是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嗎?還是在打著中華民國國號進行迫害中華民國國民的族群清洗? 我都沒看到拍定人是否繳清拍價總額的文件,房貸銀行也還未呈報給法務部我房貸款未償還餘額,中國信託信用卡也尚未呈報給法務部卡債總額。法務部僅依據我未繳納的房地稅和健保費五萬元就拍賣我房子,並在拍定二天後就寄出「權利移轉證明書」,還要我這幾日內就搬走。 「摑」民兩黨打著中華民國國號騎著台灣政府替富人減稅、花數千億蓋核四與無數蚊子館再廢棄或豢養龐大冗員、縱容黑心汙染製造疾病再強索我們汙染受害者健保費、為了酬庸與豢養派系以鉅額公帑高薪聘用無數只值基本工資能力者 ....... 無數浪費稅金、強徵暴斂的無恥無信行徑,連我這種自幼遭性侵的貧困女性,靠前夫繳房貸的窮人房也要被踐踏中華民國憲法的人渣公務員濫用法條奪走。 l